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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中院刑庭以没有关联性为由不准许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严重程序违法

创建时间:2023-11-07 14:30

2023年11月3日上午,民建会员、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商会会长、北京市安邦民商事和社会服务调解中心主任王涛,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齐某泉涉嫌受贿罪上诉案件庭审。

在庭审质证阶段,公诉方以没有关联性为由,制止重要证人出庭作证,法庭立即不准许重要证人贺某出庭作证,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据理力争。但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不仅不依法依规参加庭审活动,且直接申请休庭5分钟电话联系检察长,另一位检察官气急败坏地冲到辩护律师面前,左手叉腰,右手一个单手指直指辩护律师多次怒吼:你是属于哪个司法局的?我们要发检察建议!检察官的所作所为,是对辩护律师精神恐吓!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不仅要问:国家为什么要设立辩护制度?庭审现场法官和检察官为什么不准许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为什么辩护律师认为将影响庭审结果的重要关键证人,却被法庭拒之门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在这次庭审中如何体现?

为避免因程序违法引发冤假错案,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2023年11月4日,商会平台已经通过中国邮政向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纪委、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鸡西市委、鸡西市纪委、鸡西市委政法委、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鸡西市人民检察院等12个党和国家司法机关报告本案有关信息,希望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真正独立依法公正审判!

经查询:目前,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收发室,已经签收商会平台呈报的《关于李某华、蔡某晨虚构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诬陷齐某泉,致使其被一审法院误判的信息》。寄往黑龙江省的8份邮件已经到达哈尔滨中心局松北处理中心包件车间,准备发出。

商会平台将继续关注该案!

 

附:2023年11月5日,商会平台向黑龙江省委并许勤书记等12个党和国家司法机关呈报的《关于李某华 蔡某晨虚构事实向纪委诬陷齐某泉 致使其被法院误判的信息》

 

 

 

 

 

该录音为2023年2月8日,李某华打给贺某的通话录音。

 

 

上图为2023年2月8日,李某华打给贺某的通话内容的核心文字版。

 

 

该录音为2023年2月10日,蔡某晨打给贺某的通话录音。

 

 

 

上图为2023年2月10日,蔡某晨打给贺某的通话内容的核心文字版。

 

 

上图为2011年3月28日,隆达煤矿与贺某签署的联合扩储协议书的扫描件。

 

 

以下图片为商会平台通过中国邮政向12家党和国家司法机关呈报的信息的邮封图片及签收情况截图。

一、中纪委

 

 

二、中央政法委

 

 

 

三、最高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

 

 

五、黑龙江省委

 

 

六、黑龙江省纪委

 

 

七、黑龙江省委政法委

 

 

 

八、鸡西市委

 

 

 

九、鸡西市纪委

 

 

 

十、鸡西市委政法委

 

 

 

十一、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二、鸡西市人民检察院